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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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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概要描述】2018年3月20日,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根据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临环审字[2016]226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工区纬六路169号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952m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20t/h高效煤粉炉及配套设施替代原有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清洁煤粉储供系统1套、锅炉测控系统1套、热力系统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净化)、引送风系统一套、惰性气体保护站1套、压缩空气站1套、粉煤灰储存系统1套、纯水制备系统1套、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以及办公系统等依托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6月编制,2016年12月29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审批(临环审字[2016]226号),项目2016年10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建设至建成过程中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6%。(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内容,不包括其他项目内容。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29154t/a)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1771t/a)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二)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氨、汞及化合物,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减法脱硫处理后,经45米高烟囱排放;煤粉仓和石灰仓进料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且正常运行。(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罗茨风机、空压机和泵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减震、风机封闭在房间内及关闭门窗,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约470米的金岭村。(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有脱硫石膏(120.47t/a)、除尘器集灰(825t/a)外售给临淄广林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废气排放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无其他环保设施。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艺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污废水。2018年1月16日-17日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池总排口pH为7.78-7.94,主要污染排放浓度最大值:CODcr为33mg/L、氨氮为6.49mg/L、石油类0.31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l中B等级标准要求。2.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锅炉排气筒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44mg/m3、18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最高排放浓度限值以及《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45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氨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0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3.厂界噪声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昼间最大为61.5dB(A),夜间最大为52.6dB(A),厂界噪声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5.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7.02t/a、氮氧化物9.88t/a、烟尘1.02t/a。按最大排放速率进行计算(年工作7200小时),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6.48t/a,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2.304t/a,烟尘实际排放量为0.936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1.废水治理设施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2.废气治理设施经检测计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8%。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项目采取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淄河,距离约5000米,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金岭村约470米,项目泵及风机等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金岭村影响不大;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七、存在问题及建议1.碱液搅拌罐、脱硫塔和氨水计量罐无围堰,应在上述设备处按相关规范设置围堰,并在围堰内安装送料泵,能将围堰内泄露液体及时输送至脱硫液池内。八、验收人员信息:序号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签字企业代表于富国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13805339880370305196609022410 专家傅恒谦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3953311039370303194906290612 专家岳乃凤淄博市化工研究所13506444116370303195804261727 检测代表李明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17605331981370784198801177814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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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佳化工
2018年3月20日,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根据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临环审字[2016]226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工区纬六路169号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952m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20t/h高效煤粉炉及配套设施替代原有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清洁煤粉储供系统1套、锅炉测控系统1套、热力系统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净化)、引送风系统一套、惰性气体保护站1套、压缩空气站1套、粉煤灰储存系统1套、纯水制备系统1套、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以及办公系统等依托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6月编制,2016年12月29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审批(临环审字[2016]226号),项目2016年10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建设至建成过程中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20t/h高效煤粉炉替代项目内容,不包括其他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29154t/a)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1771t/a)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氨、汞及化合物,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减法脱硫处理后,经45米高烟囱排放;
煤粉仓和石灰仓进料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且正常运行。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罗茨风机、空压机和泵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减震、风机封闭在房间内及关闭门窗,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约470米的金岭村。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脱硫石膏(120.47t/a)、除尘器集灰(825t/a)外售给临淄广林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废气排放系统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艺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和锅炉排污废水。2018年1月16日-17日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池总排口pH为7.78-7.94,主要污染排放浓度最大值:CODcr为33mg/L、氨氮为6.49mg/L、石油类0.31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l中B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锅炉排气筒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44mg/m3、18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最高排放浓度限值以及《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45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氨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0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昼间最大为61.5dB(A),夜间最大为52.6dB(A),厂界噪声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7.02t/a、氮氧化物9.88t/a、烟尘1.02t/a。按最大排放速率进行计算(年工作7200小时),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6.48t/a,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2.304t/a,烟尘实际排放量为0.936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治理设施
经检测计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8%。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淄河,距离约5000米,项目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排入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金岭村约470米,项目泵及风机等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金岭村影响不大;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1.碱液搅拌罐、脱硫塔和氨水计量罐无围堰,应在上述设备处按相关规范设置围堰,并在围堰内安装送料泵,能将围堰内泄露液体及时输送至脱硫液池内。
八、验收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

企业代表

于富国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

13805339880

370305196609022410

 

专家

傅恒谦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3953311039

370303194906290612

 

专家

岳乃凤

淄博市化工研究所

13506444116

370303195804261727

 

检测代表

李明

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

17605331981

370784198801177814

 

淄博旭佳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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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3353663
于鹏程(经理):139533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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